
商會是中國近代最早建立的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團體之一,同時也是社會影響力最大的社團之一。從法律意義上而言,中國商會制度建立的過程,也是近代意義上商人身份確立的過程,是商人組織有序化的過程。與當時西方的民間商會相比較,它更具官方色彩,更依賴于國家法律的制度催化。這種制度的催化作用的成效十分顯著,它相當迅速地改造、吸納了各種形式的傳統商人組織,成為具有主體性的利益集團。中國早期的商人組織的結構、形式與功能都比較單一,幾為純商人間的封閉型組織。杭州微電影拍攝
晚清以來,由于情勢變遷,使得商人的地位大為改觀,商人組織的性質亦相應有所變化。傳統的商人組織,如行會和善堂等形式的早期商人組織根據實際狀況比較自然地開始轉化為近代意義上的商會。1899年,出現了第一個有關商會的民間擬定章程《擬中國建立商業會章程》;1902年,上海通商銀行的總董嚴信厚組織成立了上海商業會議公所,這是近代商會的雛形。杭州微電影公司
1903年,清政府設立了商部,作為統轄農工商實業的最高管理機構。1904年,根據商部的意見,清廷諭令頒布了《察定商會簡明章程》、《商會章程附則六條》。此項法律文件成為商會成立的法律依據。1905年1月13日,天津商會正式成立。
到1908年,全國已有58個總商會(其中9個建于海外)和223個分會。1912年商會總數猛增至794個,1915年更激增到1262個。
1915年,參議院代行立法院職權,于第二期常會議定《商會法》,并于12月予以公布。次年2月,又頒布了《修正商會法施行細則》。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重新修訂了《商會法》和《商會法實施細則》。杭州影視廣告公司
1929年,工商部擬定《商會法》草案,同年8月15日公布施行。商會制度從創立時起,就是具有強烈的獨立意識的社團組織,與其他形式的社團比較而言,它是當時清政府最為重視也倡導最力的新型商辦民間社團。